题目:出租人出售出租的房屋后,向承租人索要220,000的赔偿!律师:过高的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七月初,住在北京的李女士想卖掉自己的房子,于是,她边卖房边委托链家出租给三个从深圳来的短租客户。但是房子在一个月之内就卖掉了,在卖完之后,租户们都不愿意离开,其中一人希望李女士和中介公司能帮他们找个新住处,否则就算了。 "他要求按一天1500元的价格赔偿他们三个人,我算了一下,从现在开始到合同到期,全部费用超过22万元。 赵先生是三位租客之一,对红星新闻记者说,自己其实一直在试图和李女士沟通,但最近李女士把他的联系信息拉黑,他没有办法再和她交涉。赵先生和李女士都向红星新闻表示,如果对方对现状不满,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九月十二日,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双方仍在磋商中。 北京春林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庞九林表示,租赁合同中没有就房屋买卖后应如何解除合同作出约定。但是单方面解除合同规定,出现单方面违约情况时,应由房东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即应照此执行,因此赵先生提出的220,000元要求是不合理的,也不能得到法律支持。 租户把租来的房子卖了。 经过磋商,租户要求赔偿22万元。 在北京海淀区,李女士有一套房子要卖,她就委托链家和麦田这两家中介公司来帮忙寻找卖主。同时,李女士也采取了“边卖边租”的方式,通过链家把房子短租给了从深圳到北京出差的赵先生等三人,租期为半年。 赵先生(化名)等三人到北京出差,由于不是长期居住,所以他们只想找一间时间较短的短租。在北京租房市场上,李女士告诉红星新闻,由于短租房源较少,能接受短租的房源多以边租边售的形式出现,最终,考虑到工作方便、居住舒适,赵先生等三人将其租下。 她强调,她在签约时已口头告知赵先生,自己这套房子是待售,意味着随时都有出售的可能,赵先生对此情况了解并同意,还承诺愿意配合购房者看房。 七月三十一日,麦田地产与李女士签订了一份为期不到一个月的合同。此时李女士委托链家相应的房产中介告知赵先生等三人的房子已经卖掉,希望他们能尽快找到新的住处搬出去住。八月二十日,购房者携装修师傅前来李女士量房,但赵先生表示,他从来没有听说房子已经卖掉的消息。 她对红星新闻说,此后她亲自登门与赵先生协调此事,结果赵先生不愿搬走。对于这一点,赵先生回应说,李女士当时没有多少时间来找新家,也没有多少时间搬家。 八月末,李女士的房子附近空空如也的一套短租,赵先生看了之后表示满意,就要求李女士把房子全部退给他。 |
最新评论